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建筑材料进销价比例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建筑材料进销价比例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商品定价计算公式?
常用的有三种公式
1. 成本加成定价法
2.倒扣法
商品单位价格=商品价格成本*(1-商品毛利率)
3.目标利润定价法
商品单位价格=总成本*(1+目标目标率)/预计销售数量
仓储物流物业费收取标准?
仓储物业费用有三个因素:一是仓储费报价,二是入库单,三是出库单。 做一张进销存日报表,第一栏为上期末结存,进货栏对应当日入库单的入库总数量,销货栏对应当日出库单的出库总数量,结存数量=上期末结存+本日入库数量—本日出库数量,将每天的结存数量汇总乘以每天仓储费率即为汇总时间段的仓储费
建筑业发票降税1%,合同价甲方也让降1%,合理吗?
肯定不合理啊。降稅和合同价有啥关系啊?
原来工程类的增值税税率是10%,后来降到了9%,税费降了1%,如果合同价也是降1%的话,那其实就是说,原来除稅价100万的工程,含税价是110万,按理来说,税费降了1%,除稅合同价师不变的,仍然为100万,而含税价为109万,所以整体合同价减少了1万,而要是在原来含税价110万的基础上下浮1%,就降低了1.1万,这明显比正确的多降了0.1万,如果合同额是1亿,10亿,甚至100亿呢,那这就亏***了。
所以这种要求完全是不合理的。现实中,一般来说,都会在合同中约定除稅价格不变,而税费随着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调整的。
你说对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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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合理,理由如下:
1、建筑业税率降1%,表面上看起来税负降低了,其实不一定。因为钢材、电缆、油漆等各种常用建筑材料,增值税率由16%降为13%,降幅更大。
2、建筑业有其特殊性。
(1)人工成本一般占30%左右,这部分是没有增值税专用***用来抵扣的。
(2)商品混凝土、沙石等作为建筑业重要的原材料,只能取得税率为3%的增值税专用***。
所以,表面上看起来建筑业增值税率降了1%,其实未必能够真正得到好处。
3、如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是含税价,除非合同对调价有特别约定,否则,以税率降低1%为理由,要求建筑企业让利1%缺乏依据。反过来想,***如税率上涨了1%,甲方愿意加价吗?
4、如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是不含税价,双方直接按不含税价结算就行了,开票另加税款,所以也就不存在让利的问题。
我们一般建议双方以不含税价签订施工合同,这样便于双方的结算,避免因税率调整对双方结算造成影响,对甲乙双方来说也是最公平的。
这个要求不一定就合理。但是,降税以后的红利究竟是如何分配,取决于比较多的因素,包括合同的约定,计价的方式,供需双方的关系以及行业地位、议价能力等等。
1. 合同约定和计价方式
在不同的定价方式下,减税的影响会有不同的体现。比如是按照含税价格来结算还是不含税价格,合同约定税率发生改变的情况是如何处理的。合同约定的开票日期和结算时间是什么时候,这些都可以成为跟甲方探讨的依据。有可能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并没有受到税率改变的影响。
2. 对建筑企业的影响,并不是1%
对于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来说,虽然销项的税率从10%变为了9%,但是其受到的影响很可能并不是1%。建筑业的进项比较复杂,有可能是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进一些木材、钢筋之类的材料,或者是租赁了设备,那么这些项目的税率都从16%变为了13%,也有可能是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买的砖瓦、泥沙之类的材料,那么仍然是3%的征收率,还有可能是购进的一些服务,比如工程勘探,工程设计等等,这些都是6%的税率。所以,从进项的情况来看,纷繁复杂,综合起来,销项税率变化了1%,但进项可能变化更大,企业是否实实在在得了这个好处,并应该将其传导给甲方,值得商榷。
3. 双方的行业地位和议价的能力
如果合同对于相关的事项并没有明确地说明,那么需要双方协商的时候,比较强势的那一方议价的能力就会更强一些。有时候为了拿到这笔生意,可能也得一再地让步。所以,为了应对这种突发的状况,在签订合同的时候,还是要谨慎,尽量拟定得全面些。
所以,这个要求不一定就是合理的,但是有时候局限于双方的行业地位和议价能力,也很无奈。因此,尽量在最初的合同中明确好加价方式和税率发生变化时的处理方式。
2019年4月1日起,增值税税率再次调整,16%降至13%,10%降至9%。这自然是为企业降负的大好事。同时,还有一条信息刷屏了,就是奔驰、宝马、路虎等车企率先应声下调价格。
税率降了,客户也要求降价怎么办呢?到底本轮税率调整企业能有多大的降价空间?税率降1%一定不是价格也可以降1%的。
一、进销项同时调整。
调整前,新城建筑公司,进项100万元,销项150万元。则税额=150*10%-100*10%=5万元;调整后,进销项不变,税率同时降低,则税额=150*9%-100*9%=4.5万元。
增值税税负降低0.5/150=0.33%。
二、进项不变,销项降低,销售合同不含税。
建筑公司有未抵扣的进项税额,而销项根据最新税率调整。则税额=150*9%-100*10%=3.5万元。
此时,增值税税负降低1.5/150=1%。
三、进项不变,销项降低,销售合同含税。
则税额=150/(1+9%)*9%-100*10%=2.39万元,
增值税税负降低2.61/150=1.74%。
四、综上所述,如果建筑公司留抵进项税额足够多,且销售合同为含税价格,则最高降价1.74%;如果留抵足够,销售合同不含税价格,则最高降价1%;如果企业留抵不足,需要按新税率***购, 则实际可降价幅度为0.33%到1%,且企业毛利越低可降价越低。
企业可接受降价其实就是在让渡自己的税收红利,因此根据议价能力不同、需求不同,本轮税率调整带来的降价空间还是有限的。前文宝马等车企的降价有很大不部分的营销思路在里面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材料进销价比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建筑材料进销价比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